首页>>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石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争议升级 投标单位正式申诉求公正

2024-08-06 00:23:26 6

  近日,石门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业界热议。多家投标单位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其中多家投标单位更是正式向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及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了申诉书,要求复审评标活动,以确保公平公正。

  据申诉书显示,该投标单位作为积极参与石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一员,对项目的实施寄予厚望,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精心准备。

  然而,当公示结果揭晓时,包括该单位在内的12家投标单位竟因“形式评审否决投标”而被淘汰出局,这一决定无疑如同晴天霹雳,令人震惊不已。

部分投标人单位的申诉材料,在互联网上流传。

  申诉书中详细列举了本次评标活动存在的五大问题,直指程序违规、评审专业水平质疑、透明度不足、缺乏合理解释与说明以及可能对项目质量与进度造成的负面影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但此次项目自6月24日开标至7月3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历时9天,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其次,申诉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形式评审作为初步筛选环节,应基于明确、合理的标准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评审标准模糊、执行不一,导致多家投标单位因非实质性错误而被错误否决。这种不严谨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投标单位的利益,也损害了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

  再者,申诉书强调了评审过程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公开、透明是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但本次评标过程中,评审依据、评分标准及具体操作流程均未得到充分展示,使得被否决的投标单位难以信服,进而引发了“暗箱操作”的质疑。

  此外,申诉单位还指出,评审委员会在否决投标时未能提供充分、具体的解释与说明,仅以“形式评审否决投标”这一笼统表述作为结论,严重侵害了投标单位的知情权与申诉权。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让投标单位感到愤怒和失望,也让整个招投标市场陷入了信任危机。

部分投标人单位的质疑函。

  面对如此严重的质疑与不满,申诉单位在申诉书中提出了五项明确的请求。

  他们要求石门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专家复审组对本次评标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的复审;要求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标准、评分细则及具体操作流程;对复审结果进行及时公示并依据复审结果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监督以回应广泛质疑。

  此次申诉事件不仅关乎单个项目的命运,更关乎整个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及常德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事件,认真对待申诉单位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同时,我们也期待通过此次事件能够进一步推动招投标制度的完善与规范,为地方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相关标签: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