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和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行)》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满前完成新建或升级改造现有系统,做好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制作、赋码、签发等应用,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要加强数据共享,将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为做好系统对接工作,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业务和技术联系人,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接口服务授权申请表(见附件)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李强胜
010-58933293
武彦清
010-58934536
附件1:《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
附件2:《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行)》
附件3:接口服务授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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