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7月28日讯 (记者 杨威)自治区财政厅消息:为加快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2021—2023年,内蒙古3年累计投入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超18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3.02亿元,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33亿元,其余引导基金和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投入资金合计8.55亿元。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通过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重点举措,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产业发展“耕”基,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在此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资金支持的优先保障领域,通过提标增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2019年以来,为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内蒙古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从亩均1219元逐步提高到2023年的1800元,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为保障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缓解基层配套资金压力,2023年自治区财政坚决扛起支出责任,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投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为强化资金管理,自2022年起,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通过创新“专户管理”“专户调拨”“专户清算”等资金管理模式,保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流程的绝对安全,切实做到了资金到位“快”、绩效管理“严”、作用发挥“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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