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聊清代军事,清代的军功划分为几等?具体规则是怎样的?
清军将帅战功卓著有特优叙者,由兵部覆议奏请随时酌定。其他有功官兵,由统兵将帅造册报兵部后,兵部核实功绩,分为五等。八旗官兵给印轴,称功牌。应授世职者移咨兵部,甄别授之,自云骑尉始按功递加。未至授世职者,由兵部注册,仍令图功,准其积算。绿营官兵第功议叙者,称功加。
立一等功者,准功加一等,记录二次;二等功,加一级,记录一次;三等功,记录三次;四等功,记录二次;五等功,记录一次。立功多者,积算授世职。自提督有功加十等,至千总有功加二十四等者,皆准给一云骑尉。文官军功加一等者,准加一级。凡叙功不实者,依法惩处。
八旗官兵攻城,视城之大小,攻之难易,分等次授世职。凡攻寨堡,视其大小与城之等次相较而议功。八旗官兵攻克城堡,除授世职外,还以府、州、县、卫、所为等次给赏银。八旗官兵攻战时,敌人掘堑排栅坚固难克,有能越众前驱,众军随进克敌者,第一人赏银一百两,并咨吏部授世职。
与敌交锋时,有冲锋在前,本旗大队随进克敌者,第一人赏银五十两,给本旗前进一等功牌。与敌对阵,八旗官兵力战,敌仍不退,执纛人有能鼓勇前进克敌者,第一人赏银一百两,并咨吏部授世职。遇水战时,八旗官兵能登敌舟杀敌有获者,视舟之大小分为三等。一等舟叙五人,第一人赏银二百五十两,并授世职。绿营官兵用云梯攻城,分别等次授职。
克府城者分五等,一等叙五人,第一人授参将。凡强敌在前,阵坚垒固,能倡众胜敌者,叙三人,第一人赏银五十两,授守备。遇水战,能超登敌舟有获者,分三等,一等舟叙四人,第一人赏银一百两,授都司。清军官兵招降敌人和难民,也有军功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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