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不久前公布的“扩消费”20条措施中,有关休假的内容引发广泛讨论。上述文件公布后,近期多地跟进。一些地方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澎湃新闻)
近来,多地密集发文,“鼓励错峰休假、分期休假”。之于此,一方面是对此前上级部门“扩消费”20条措施的延续和落地,另一方面也可以看成是某种主动的重申和强化。当下,各方提及“错峰休假、弹性作息”种种,往往是置于“促进消费、扩大消费”的框架下而言的。这其中,就必然涉及到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地方版的相关文件,主要就是立意于此。
如果说“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是落实法定权利的必选题;那么“鼓励错峰休假、分期休假、弹性作息”,则更多属于是“附加题”了。如今的局面是,不少地方、企业的必选题尚且做的漫不经心,要其做好“附加题”着实有些强人所难了。此前,人社部开展的60个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所在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且具备休假条件的职工中,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数比例为60%左右。应该说,休假权的实现,并不尽如人意。
的确,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助于恢复和扩大消费。从整体逻辑层面而论,这是成立的。但置于具体的、局部的语境下,很多用人单位,却对此没有直接的、具象的感知。对很多雇主而言,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弹性作息等等,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作安排更复杂、用工成本相对提高——这种认知分歧和利益背离的现状,亟待地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引导、调和。
事实上,一个用人单位,大概率也是一个经营主体、生产单元,是经济大循环的一环。归根结底,其整个的业态、营收、利润等等指标,都必然是与居民消费息息相关。把作为消费主力的就业人口深度锁定于“职场”“工位”,看似是占有了更多的劳动时间和剩余价值,但从宏观维度审视,却是压抑了需求、抑制了市场活力,最终必会反向传导使得生产端、供给侧承压。
加速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弹性作息落地,各方要有全局视野、长远眼光,相关单位切不可因为一时一地之得失、基于狭隘的利己化思维,就阻挠员工对休息休假的合理诉求,乃至阻碍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循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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